3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办第44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介绍我省清明祭扫和口岸管理方面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骨灰寄存场所暂停现场祭扫
今年清明恰逢疫情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将明显加大,面临着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的双重压力。
“祭扫是一种形式,是对先辈的追思和怀念;文明是一种风尚,是时代发展进步的象征和体现。这些年来,广东一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省民政厅副厅长方洽平说,“当前疫情尚未结束,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在特殊时期,做好自我防护、健康平安过节就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只要有真心真情,无论何时何地,无论何种方式,都可以表达对逝去先人的缅怀和思念。”
方洽平介绍,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广东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全力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不组织集体性告别祭奠、骨灰海葬、骨灰树葬、联宗祭祖等活动,以往清明期间农村地区会组织一些大规模的家族祭祖、家族聚餐活动,疫情期间,这类聚集性的活动是禁止的。
二是各类骨灰寄存场所,包括殡仪馆、宗教场所等设立的骨灰寄存设施,疫情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服务。这类祭扫场所相对密闭,空气流通差,容易造成疫情传播,有必要全面暂停现场祭扫服务。
三是由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根据分区分级防控指引要求,决定暂停或实行预约公墓祭扫服务,有关这方面的详细情况,请留意各地级以上市防控指挥办的通告。
四是加强农村祠堂、墓地祭扫(祭拜)活动管理,严格控制参与人数,严防人员聚集。
五是对类似纪念设施实行临时性闭严措施,暂不组织和接待现场祭扫纪念活动,同时,利用中华英烈网等开展网上祭扫英烈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雄精神。
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到现场祭扫的群众,广东将积极提供绿色文明追思服务,方便人们缅怀逝者、寄托哀思。目前主要采取这三方面的措施:一是省民政厅将依托“粤省事”提供“云祭扫”公共服务;二是鼓励有条件的祭扫场所,根据群众需要,由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代为祭扫;三是由殡葬服务机构统一举办简约、文明、不聚集的公益祭扫活动。
出台清明祭扫防控工作指引
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纪乐勤介绍,省卫生健康委出台了《广东省清明祭扫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下称《指引》),适用于全省清明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包括公墓、骨灰寄存设施、农村祠堂、村边或山林墓地等场所在清明期间的疫情防控。
广东省清明祭扫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全省清明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包括公墓、骨灰寄存设施、农村祠堂、村边或山林墓地等场所清明期间疫情防控。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各地各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和《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42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粤民电〔2020〕20号)要求,以科学、合理、适度、管用为原则,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避免出现聚集性疫情。
三、健康风险判定标准
高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4天内从疫情高发国家和省份返粤人员以及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管理的人员。
中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实施医学观察未满14天的治愈出院确诊病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14天的无症状感染者;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低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高风险、中风险人员以外的人员。
四、主要措施
(一)防控政策引导
1.暂缓返粤祭祖探亲。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挥海外侨团社团、宗亲会、省内涉侨社会团体作用,强化宣传,劝导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在外教师、留学生、境外投资合作企业员工清明期间暂不返粤、不扎堆返粤,暂缓返粤祭祖探亲。
2.不参加祭祖人员。下列人员不参加祭祖活动:(1)高、中风险人员;(2)体质较弱的老人、儿童、孕产妇。
3.不举办祭祖等聚集活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禁止祭祖等群众性聚集活动,不举办集体公祭、骨灰海葬、骨灰树葬等人群聚集活动。鼓励利用互联网等非接触形式的祭拜。
4.主张替代性祭扫活动。各地加强宣传,尽可能提供网络祭扫、代祭服务、敬献鲜花、挂黄丝带和寄心语卡等简约文明的替代性服务,更好地满足亲属悼念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需求。
(二)严防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疫情输入传播
1.按照最新版《广东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工作指引》,对国外来粤返粤的中国籍旅客和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来粤返粤的外国籍旅客,做好口岸卫生检疫、人员分类接送转运和14天隔离医学观察。
2.对国内疫情严重地区来粤返粤人员实行严格健康管理,按规定实施14天隔离医学观察管理。
(三)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
各地不得组织集体性告别祭奠、骨灰海葬、骨灰树葬、联宗祭祖等活动,暂停各类骨灰寄存场所(包括殡仪馆、宗教场所等设立的骨灰寄存设施)祭扫服务。严控农村祠堂、墓地祭扫(祭拜)活动参与人数,严防人群聚集。鼓励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供线上、非接触形式的祭拜服务。清明节祭扫期间,严格按照《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42号)要求,在保障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前提下,高风险地区各类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祭扫服务。中风险地区各类殡葬服务机构根据疫情防控风险、各类祭扫场所状况等实际情况,可提供限制性墓地祭扫服务。在加强场所通风、消毒、体温监测、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采取网络实名制预约、控制人数、分时分批等措施,控制逗留时间,减少人群密度,防止交叉污染。低风险地区各类殡葬服务机构在加强墓地祭扫场所人员健康管理,限制人员规模、逗留时间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合理、有序开展祭扫服务。
(四)落实员工健康管理。
1.落实员工分类管理。对近期从省外返粤复工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于高风险人员,需通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社区或单位指定的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中风险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2.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安排专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每日实行晨检和晚检,如出现发热(≥37.3℃)、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就医排查,并按要求做好上报工作。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所有人员进入服务机构前进行体温监测,异常者(≥37.3℃)不得入内。
五、出现疫情后防控措施
殡葬服务机构清明期间如出现感染病例,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防控措施。相关要求可参考附件。
(一)出现散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各单位进入特别防护阶段,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疾控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搜索与管理,并做好终末消毒,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2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应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呼吁侨胞加强防护暂缓返粤祭祖
“疫情发生以来,广大海外侨胞积极奔走,千方百计地捐赠物资、驰援抗‘疫’,涌现出了许多感人的故事,充分体现了侨胞们爱国爱乡的家国情怀。”纪乐勤动情地说,“对于侨胞们的每一份宝贵支持和慷慨义举,祖国、家乡人民都铭记在心。”目前,多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海外侨胞的身体健康一直都是广东关心关注的。希望侨胞们做好自身防护工作,遵从居住国的防控指引,密切与我驻外领事馆联系,避免到人多的公共场所活动,不聚集,不扎堆。
清明节承载着感恩孝亲等传统文化,广东各地群众非常重视这个传统节日,每年清明期间都有不少外出人员不远万里返乡祭祖探亲。“广东是全国著名侨乡,有3000万华人华侨,清明将至,海外华人也有返乡扫墓祭拜先人的传统。” 方洽平说,但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我省各地均有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管理措施,请各位侨胞及时与当地统侨部门联系,了解相关信息,也希望海外侨胞体谅理解。另外,当前疫情形势下,不外出就是最好的防护。“长途旅行,路途奔波,且舟车劳顿,极易感染疾病。希望近期侨胞们尽可能不旅行,减少感染风险。”
如侨胞确有需要回国返粤的,省商务厅副厅长符永革也提醒,入境的时候要严格遵守入境卫生检疫的措施,入境后要自觉遵守14天的居家观察或者是集中医学观察。“在决定行程前,要认真了解广东口岸防控措施和入境后的管控措施”,“要充分考虑时间的安排,也就是14天的居家隔离或者是集中隔离的时间安排,并根据个人实际妥善安排行程,全程做好自身的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