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3 年 05 月 28 日 04:20:52 来 源:摘自网络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保证阳光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阳光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阳光学院依托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州大学举办,前身为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国标代码13468,创建于2001年,2015年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现为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培育高校和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目前,阳光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教育等学科,在校本科生15000余人的多科性大学。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商务等3个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电子信息和国际商务获批福建省一流应用型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学校近年来引入百名博士,全军优秀博导、少将级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教育部教指委委员等50余位国家级人才,担任学校教学科研骨干师资队伍跻身全国民办高校第一梯队。现有教师802人,自有专任教师中博士占比15.96%,高级职称教师占43.51%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56.08%。学校为学生提供考研升学、就业创业“两大赛道”,聚集校内外各种资源实施“千企计划”,建立1000家共享企业库,选配1000名企业导师。办学22年,学校已培养38000名优秀校友,其中涌现出包括:华中科技大学85后的博士生导师、360首席安全官、高校骨干教师、进入上市辅导期的公司创始人等一大批职场达人、创业达人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在97%以上。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四年,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登龙路99号

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以及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招生办公室是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工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举报监督电话:0591-83969074

招生专业、计划及要求

 2023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除商务英语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

第九条 福建省考生报考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其他省份的考生按照各省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和专业技能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规则

第十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调档

第十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配专业或计算综合分。

第十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实行“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投档考生予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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