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执法局柳东分局】查处违停因不帮取车遭投诉 执法人员转变服务理念协助当事人领回车辆
2020 年 03 月 19 日 16:18:34 来 源:摘自网络

近日,柳东新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接到市民胡女士的投诉,反映的大致内容为:她70多岁的母亲韦女士驾驶的残障车(电动三轮车)因违停被城管查处,接受相关部门处理后,却被告知车子停放在较远的停车场,交通不便,老人无法自行取回。母亲韦女士要求执法人员帮忙取车,但经办工作人员却态度“恶劣”地回复:只管罚款,其他不管,车子爱拿不拿。

接到投诉后,市执法柳东分局立即调取了当日所有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核查,发现胡女士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3月9日上午8点35分,执法人员在园博园景区南门人行道发现韦女士违停的红色电动三轮车,经查无车牌。由于现场未有人在场,为了不影响行人通行,执法人员在车辆停放地附近留下联系方式后,便对无牌电动三轮车暂时拖离现场。期间,执法人员根据《2019年柳州市“五车”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被查处的违法车辆先行移送至位于南环路119号的我市“五车”整治统一停车场予以保存,待案件处理完后再通知当事人办理领车手续。

3月11日,韦女士在执法部门接受完处罚后,执法人员当场告知韦女士需自行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停车场取车。但韦女士反映自己行动不便、停车场距离较远、不懂搭乘交通工具等客观原因无法自行取车。执法人员就耐心地向韦女士解释了停车场的具体位置以及乘车方式,并附上便民信息条,里面也明确注明了搭乘公交线路的具体乘车指南。现场执法人员还用自己的手机为当事人演示导航如何到达停车场。

通过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可以看到,办案过程执法人员并没有采取过激不当的语言或行为。

3月13日,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回复胡女士投诉时,了解到韦女士情况特殊,便决定在3月16日下午协调安排专门执法人员和车辆,将韦女士的委托代办人送往指定停车场并协助其办理取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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