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网2020#“3·15”消费维权经典案例(二)
2020 年 03 月 20 日 13:45:55 来 源:摘自网络

  在居民生活的诸多纠纷中,金融消费和日常消费纠纷频发,在这个“3·15”特殊时期,柳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网警小编带大家认识几种常见的生活消费骗局。

#净网2020#“3·15”消费维权经典案例(二)

       案例一:售卖不合格化肥 如此行为要不得

       2018年3月,柳城县工商和质监局接到举报,柳城县客临农资经营门市部(微型企业)销售的“福源”钙镁磷肥和“中肥ZHONGFEI”氯化钾是假冒伪劣产品。经过检验发现,门店和仓库存货确实是不合格产品。化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瓜果蔬菜的生长,关系到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该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16.1吨(572包)化肥被没收,并被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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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砧板标称天然实木虚假宣传终被罚

       根据举报,2018年5月柳江区工商和质监局执法人员对柳江县练氏科技有限公司的阿里巴巴网络平台店铺和淘宝网络平台店铺进行检查,发现其网店在销售的9款砧板,宣传中有“越南天然实木菜板”、“越南进口实木砧板”、“百年天然实木菜板”、“自我杀菌功能”、“抗菌”等字样。而这些信息,商家均无法证实。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9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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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明商标标识。名优商品一般使用注册商标,在包装上印有商标标识及“注册”或“R”字样。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养成注意观察商品注册商标的习惯。

       2、注意包装印刷质量。假冒伪劣商品由于使用的多为废次商标标识或自行手工印刷的标识,所以容易存在颜色不正、图形走样,图案模糊、封口处不整齐、装订粘贴歪斜等现象。

       3、注意包装上的说明。名优商品(包括进口优质商品)均会按规定在包装上标明品名、厂名、厂址、规格、型号、成分、净重、出厂日期等说明内容,优质商品的生产者是不会也不必向消费者隐瞒自己的情况的;而假冒伪劣商品的制造商则常常有意躲避,不标明上述内容,最常见的是没有厂名、厂址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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