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举报:有人用内衣和粉袋遮挡车牌 交警蜀黍:安排!
2020 年 03 月 30 日 13:34:09 来 源:摘自网络

网友举报:有人用内衣和粉袋遮挡车牌 交警蜀黍:安排!

网友举报:有人用内衣和粉袋遮挡车牌 交警蜀黍:安排!

网友举报:有人用内衣和粉袋遮挡车牌 交警蜀黍:安排!

网友举报:有人用内衣和粉袋遮挡车牌 交警蜀黍:安排!

网友举报:有人用内衣和粉袋遮挡车牌 交警蜀黍:安排!

众所周知,车牌是车辆的身份信息证明,必须保持车牌清晰完整,不允许污损遮挡。近日, 收到群众举报称,有人用女性内衣和装粉袋子遮挡车牌,交警蜀黍立即展开调查工作。
       3月16日上午9时左右,一辆车尾号牌上套着女性内衣的宝马车经过弯塘路,最后驶进东堤路附近。民警通过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查询到当事人祝某,并通知其到大队接受调查。
       据祝某表示,当天上午她从小区地下车库开车送小孩去上课,返程途中,路上有几位驾驶人超车时都对着她按喇叭,想引起她的注意。直到有驾驶人向她打手势后才意识到车尾可能有问题。停车检查后才发现后车牌被人恶作剧用女性内衣遮挡住,感觉很恶心扯掉内衣后没有报警就直接离开。
       无独有偶,在3月18日中午,有网友拍到在阳和大桥上,一辆车牌为桂B***89黑色长城牌越野车的驾驶人在后挡风玻璃的雨刮上挂了两袋粉,刚好挡住车牌号码。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在接到举报后,立即通过公安系统和视频监控查询到驾驶人潘某。
       潘某于3月23日上午到鱼峰大队接受调查,据潘某自述,当时他在柳机小区买粉打算回去吃,因车内没有挂打包粉袋子的地方,图一时方便直接把粉挂在车尾后便驾车出来。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后,潘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目前,两个案子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并处200元罚款。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按照相关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柳州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在上路行驶前,应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情况,正确悬挂号牌,如遇车牌被人恶意遮挡时,应及时报警处理。

锛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vvvcd.com/view-121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