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冒用哥哥身份办证,警花 “火眼金睛”识破
2020 年 04 月 02 日 13:52:23 来 源:摘自网络

弟弟冒用哥哥身份办证,警花 “火眼金睛”识破

近日,柳江警方成团派出所在为辖区一名居民办理身份证时,具有“火眼金睛”般敏锐性的户籍民警林显颜发现该男子的容貌与电脑中以前办理过身份证的“他”本人的相片相差很多,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林警官经过深入调查,终于使这起弟弟冒用哥哥身份办理身份证的案件真相大白。
     【 “火眼金睛”辨真假】
       3月27日上午,户籍民警林显颜在受理辖区某村村民覃某强身份证业务时,发现其覃某强与人口系统里的二代证相片相差甚远,虽然系统显示相似度达到百分之八十几,但两人还是有一定的差别。对工作非常认真负责的林警官发现可疑后,立即对覃某强进行了仔细询问,但覃某强仍一口咬定是因为年龄增加了、人变胖了,所以外貌才会发生变化。随后林警官进入人口系统进一步查询,在查看其户籍信息时发现覃某强的二代身份证照片与其弟弟覃某生是同一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覃某强最终承认了其弟弟覃某生冒用他的身份办理二代身份证的事实。
       民警随即依法传唤覃某生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覃某生如实陈述了冒用哥哥的身份办理身份证的事实。原来,覃某强在2007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入狱前没有办理过二代证,于是在2008年的时候,覃某生就带着户口本冒用覃某强的身份办理了身份证,所以系统中覃某强的身份信息中的人像是覃某生的。
       因覃某强为刑满释放人员,为了确认覃某强的身份,林警官不辞辛劳,多次深入村委及村屯进行了走访调查,确认了覃某强和覃某生的身份不再有误后,成功将覃某强信息里面覃某生的相片删除,重新为覃某强办理了身份证。
       因覃某生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柳江警方依法对覃某生进行了罚款处罚。警方提醒,冒用他人身份的做法不可取,情节轻微的会因被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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