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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迎接省开展实施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情

移动版    时间:2016-08-13 20:51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府办 [2008]114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迎接省开展实施关于贯彻

落实省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情况进行督察

调研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省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将依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8]111号),对我市贯彻落实省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的意见》(琼发[2008]7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6号)情况;

  (二)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做好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08]19号)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的通知》(琼办发[2008]21号)情况。

  二、督查调研的主要方式

  督查调研分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两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省委五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的琼发[2008]7号、琼办发[2008]19号、琼办发[2008]21号、琼府办[2008]111号等四个重要文件和省政府令第216号精神,按照琼办发[2008]19号和琼办发[2008]21号文件要求,对贯彻落实省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情况,特别是开展行政管理权限下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认真总结,认真查找推进下放行政管理事项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二)重点抽查。在各有关单位进行全面自查总结的基础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组织四个督导组,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会和实地督导等方式,深入有关单位进行重点督查调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10月15日前,请各有关单位将自查总结与下放管理事项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审批指南、具体的操作流程及相关工作制度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本的方式报送市法制办(市政府大楼520室,联系电话:62920191)。

  (二)10月27日至3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督导人员深入我市有关单位进行督查调研。

  四、几点要求

  (一)认真细致地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这次检查内容的各项要求逐项对照进行自查,尚未完成的事项必须立即进行整改。特别是在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做好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08]19号)中,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文件精神,针对本单位衔接的管理事项做好如下工作: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将与下放管理事项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审批指南和具体的操作流程及相关工作制度以上网、上墙等多种形式公示,方便群众办理;

  2、调整内部机构设置,明确受理下放管理事项的工作人员;

  3、此次下放的管理事项中,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地事项均一律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

  各有关单位要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基础上,认真查找贯彻落实工作中特别是在推进下放行政管理事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沟通联系,认真研究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及可行性建议。

  (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接省督导组的督查调研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届时由主要领导汇报。

 

 

                   

                   二00八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督查  调研  通知

­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9日印发

­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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