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9年9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施行以来,柳东新区机关、各村、社区及各中小学纷纷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学习宣传《条例》,引导居民们树立文明观念,倡导文明行为,共同擦亮城市文明底色。
新区各中小学通过开展学习会、座谈会和主题班会的形式学习宣传《条例》,努力营造人人争做文明学生、树立时代新风的良好氛围。此外,同学们还精心制作了黑板报对《条例》内容进行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同学们还走上街头和社区开展“爱国爱家爱柳州·垃圾清零美龙城”志愿服务,在实践中增强同学们的文明意识和的对条例的理解。
新区各村、社区也积极召开集体学习会,向居民们宣传普及《条例》的内容,解读《条例》的亮点,引导居民们自觉践行《条例》,在日常生活中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共同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争当文明市民。
下一步,柳东新区将继续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推动《条例》深入人心,大力倡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引导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规范自身行为,遵德守礼,共同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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