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法院司法救助委成立11个月 发放救助金82万
移动版 时间:2017-10-05 17:04
天涯法律网讯(侯俊杰陈海霞)琼海市法院自去年10月成立了司法救助委员会至今,成立11个月完善对诉讼过程中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实现了司法救助的制度化、常态化,已向33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2万元。
近日,琼海法院受理一起司法救助申请,申请人吴某因交通事故右侧肢体偏瘫、四级伤残,但被执行人杨某娥等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经调查,杨某娥等无财产可供执行,为了给吴某治病已四处举债几十万元。在吴某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后,法官走访吴某居住地了解情况,作出给予司法救助金4万元的决定书,缓解了吴某的困境。吴某的父亲特意赶到琼海法院,赠送了印有“为民办实事”的锦旗。
据琼海法院政工主任杨全峰介绍,琼海法院司法救助坚持“三大原则”,一是辅助性救助,针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的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进行一次性救助。二是公正救助,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三是及时救助,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并经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收到财政部门拨付款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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