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工作导则发布
2020 年 02 月 12 日 16:46:48 来 源:摘自网络

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 王志鹏 通讯员 陆贺芸)2月11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我市道路运输行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工作导则,合理安排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水路货物运输企业、公路工程从业单位的复工时间,各县、城区、开发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

根据导则,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含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可以复工。2月10日起,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含各4S店)、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企业可以复工。

暂缓复工的行业包括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道路运输行业,包括省际班线客运、省际包车及省际旅游客运(不包括政府组织的农民工返岗包车)等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驾驶员培训行业。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水路货物运输企业(含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可以复工。暂缓复工的行业包括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水路客运行业,邕江水上旅游相关经营单位,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月24日起,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复工。2月24日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复工。

复工导则明确企业要做到防控机制到位、联动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清洁消毒到位方可复工。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分批到岗安排等内容,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所在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邕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邕上班;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邕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经营办公场所;在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企前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的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作者:王志鹏 陆贺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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