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日),三江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经营场所恢复营业的通告》。
《通告》显示,为确保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两不误,根据三江县实际,决定对经营场所逐步恢复营业。恢复营业时间从2月20日起,对恢复营业的场所实行恢复营业承诺制度。经营者必须签订恢复营业承诺书,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
《通告》全文如下——
来源:“风情三江”微信号 编辑: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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