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3月起驾照提高到18分?系新政解读有误
2020 年 02 月 26 日 08:05:37 来 源:摘自网络

最近,网络开始流传这样一则消息,称“从3月1日起,驾驶证分数将提高到18分”,部分自媒体为吸引眼球,还冠以“车主们的大福利”“喜大普奔的消息”等夸张描述,这让不少网友信以为真。事实果真如此吗?记者核实得知,这其实是对公安部“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政策的误读。 

误传:3月起驾照提高到18分 

“今年3月1日起,12分的驾照分,也能开出18分了……”看到这样的信息,一些网友不禁欢呼了,但显然,这是一条被误传的消息。 

早在今年1月中旬,公安部就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多项公安交管改革新措施,包括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等。这些改革举措看起来很小很细微,但却能让老百姓生活更便捷,企业营商更便利。 

其中,还包括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制度。制度试行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达到相关要求的,减免部分交通违法记分。 

解答:减免记分不等于不记分处理 

2月25日,记者登录公安部官网,也看到了公安部日前印发的《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当中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分别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现场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累计最高减免6分,同时明确了本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已经达到12分等七种情形之一的,是不予接受申请的。 

由此可以看出,减免记分是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而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很显然,有人是将这可累计最高减免的6分,与原来的12分相加,得出了驾驶证分数提高到18分的谣言。 

减免记分制度将于今年3月1日起,在重庆、深圳等地先行试点。 

新规:另3项改革措施3月底前实施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3月底前,还有3项改革措施要在全国全面实施。一是全面推行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在部分省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承租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查询、自助处理承租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避免两地奔波;对承租驾驶人未及时接受处理,经租赁企业申请并确认无误的,将交通违法记录转移至承租驾驶人名下,减轻租赁企业负担。 

二是全面推行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在300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机动车转籍,无须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三是全面推行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在部分省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交通事故、占路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交通安全信息导航提示服务,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顺畅。 

哪些情形不可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记者周志英 )


(作者:周志英)

锛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vvvcd.com/view-83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