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3 年 05 月 28 日 03:20:40 来 源:摘自网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4046)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制四年。学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毗邻福建农林大学福州金山校区。大学一年级在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就读,大学二年级在安溪福州校区就读,大学三至四年级在福州校区就读,入学报到地点以学院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三条学院依托福建农林大学优质的教育资源办学,共享福建农林大学优美的校园环境,共沐其80多年办学历史积淀的丰富校园文化;拥有教育部正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院与加拿大圣文森山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第四条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承认学历并经电子注册的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相应的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出国学生完成协议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将同时授予加拿大圣文森山大学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五条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2023年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学院招生相关信息可登录学院招生网站浏览。

第六条考生符合国家及省的有关高考报考条件,男女比例不限,入学后主修外语语种为英语。福建省考生报考英语专业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福建省考生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考外语成绩按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英语教学培养模式,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七条各招生专业体检受限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一)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二)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三)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四)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五)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六)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七)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农学、林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园林。

(八)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动画专业。

(九)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农村区域发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体检复查后遗留问题的处理,学院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根据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和报考我院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部分省份和批次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比例投档。

第九条学院各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认定的政策加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

第十一条对进档的非美术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将根据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果仍相同,再参考考生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调剂规定,由学校择优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调剂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我院美术类考生录取,安排在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

第十三条录取到我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应有填报该专业志愿。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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