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层次:本科
第四条 长春大学卫星广场校区(东校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街道卫星路社区卫星路6543号
长春大学高新校区(西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德街道科苑社区卫星路8326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车辆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0元;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网络空间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待定;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市场营销(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待定;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待定;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特殊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金融工程(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待定;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俄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波兰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乌克兰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针灸推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160元;
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00元;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舞蹈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专科专业: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工商企业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内容
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学校还设立学习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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