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抗疫爱卫清洁行动
2020 年 03 月 12 日 01:20:59 来 源:摘自网络

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唐秋艳 通讯员 黄小鹏 何正君)为做好复工复产后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工作,重点做好农贸市场、重点场所、单位社区的环境卫生整治,从3月6日至4月5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境卫生整治、除“四害”和环境毒工作,营造卫生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大清洁行动。

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加强农贸市场内公厕、水池、垃圾桶、活禽和活鱼宰杀点等设施清扫保洁和毒,全面排查农贸市场给排水设施,确保农贸市场内粪污水处理率达到 100%;督促市场管理方严格落实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保洁员管理制度,保洁员着装规范,佩戴标志上岗;保持市场环境整洁,无明显污损,无积尘,排水排污设施无垃圾淤积、无堵塞;配备密闭式公共垃圾收集容器,整洁无破损,容器盖子保持密闭,无垃圾满溢,垃圾清扫及时,保洁到位,场内无暴露垃圾堆积;经营户摊位前配备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经营户保持摊位和经营场所的整洁;加强对熟食、餐饮、活禽、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重点经营场所和区域环境卫生的管理力度;督促市场管理方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场内经营户自律,发挥经营主体作用,共同维护农贸市场干净整洁和正常秩序。

加强“四害”防制工作。联合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督促市场开办方正确有效设置农贸市场内外防鼠、防蝇、防污染等设施,开展下水道、厕所及摊位内外等关键部位“四害”消杀工作,有效降低“四害”密度水平。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抗疫爱卫清洁行动督查组突出对农贸市场及周边场所开展野生动物交易联合检查。何正君摄

组织指导活禽休市消毒工作。联合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农贸市场管理方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消毒制度》,规范活禽销售区域卫生管理,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实行活禽存放、宰杀和销售“三区分离”;活禽笼架有托盘,粪便不落地,活禽宰杀废弃物用密闭式垃圾容器收集处理,经营场所保持整洁;落实休市消毒或者市场区域轮休消毒制度,做到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并做好相关记录。

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及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积极倡导健康饮食,加强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提示,引导公众不食用野生动物;突出农贸市场及周边场所开展联合检查,加强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抗疫爱卫清洁行动

张贴宣传海报。何正君摄

二是深入开展食品重点场所环境大清洁行动。加强饭店餐馆、小餐饮店、小作坊、小熟食店、流动摊贩、早夜市餐饮点等食品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完善防鼠、防蝇、防蚊设施。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大清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工用具清洁制度,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全面扫;以地面、排水沟、卫生间为重点,及时清理餐厨剩余物、污物、垃圾等,做到地面整洁、排水沟通畅,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消除有害生物孳生;加强排油烟、排气、通风等设施设备的清理、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满足要求,保持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做到无油烟污染、无霉斑;加强防蝇、防鼠、防病虫害管理,加强门、窗、下水道、排风口等对外通道管理,增加防护网,防止有害生物侵入;定期开展灭蝇、除鼠、杀虫,做到无蜘蛛网、无积尘、无虫害、无鼠迹,确保食物、场所、设施设备不受污染。

指导食品小作坊加强环境卫生管理。食品小作坊加工场所及库房应有良好的防鼠、蚊、蝇、昆虫等设施,加工场所环境整洁、布局合理,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区域内无散养动物,与生活区应保持规定距离;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在食品加工操作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

指导督促食品销售者、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主体责任。市场开办者要加强对食品销售者的食品安全教育,食品销售者、市场开办者要每日进行自查,严格按照规定清洗消杀,确保经营环境、设施、设备清洁、干净、卫生,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持有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和衣帽整洁,防止污染食品;散装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无毒、无害、无异味,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食品摊贩依法备案,经营点与垃圾场、公共厕所、畜禽养殖场等污染源保持二十五米以上直线距离;市场开办者对不按照规定履行义务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依法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以及食品销售者、市场开办者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加强对散装食品监督管理。加强对散装酒、散装油的管理,禁止来源不合法的散装食品上市销售;散装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无毒、无害、无异味,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接触直接入口或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时应戴口罩、手套和帽子,头发不应外露;贮存散装食品时,应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消费者能够得到明确和易于理解的信息;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的散装食品的行为。

规范对食品摊贩监管。食品摊贩要依法备案,经营点与垃圾场、公共厕所、畜禽养殖场等污染源保持二十五米以上直线距离,具备相应的制售食品的设备、设施以及防尘、防蝇等卫生防护器具和废弃物收集器具,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售货工具清洁、无毒、无害,符合卫生要求和食品用包装材料标准,餐具、饮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依法查处食品摊贩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三是深入开展机关单位环境大清洁行动。严格落实“门前三包”,指定专人专班做好工作场所、食堂、电梯、卫生间、洗手池等公共区域及相关办公物品的清洁消毒;加强垃圾箱的分类管理和定期清洁、消毒,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四害”防制,开展机关单位内部的绿地、楼道、地下车库、管道井、厕所等区域“四害”消杀大行动,有效降低“四害”密度水平,做好公共区域消毒。

此外,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还深入开展科普大宣传活动,对辖区餐饮单位、非星级酒店和民宿、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重点场所加强疫情防控宣传,通过张贴提示、口头劝谕,落实人员佩戴口罩方可入内的规定;鼓励条件许可的经营场所利用广播、扩音器、音箱等音频设备不间断的进行防疫工作宣传, 鼓励督促辖区有LED显示屏的商户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通过开展每周五环境卫生大扫除、推进“厕所革命”、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预防性消毒、除“四害”行动周等专项活动,确保抗疫爱卫清洁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作者:唐秋艳 黄小鹏 何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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