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镇纪委书记接受村干部宴请和财物被处分
移动版 时间:2018-11-27 04:16
【摘要】 记者 邢东伟 记者今天从 海南省琼海市纪委获悉,琼海市大路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志敏接受村干部宴请和收受财物,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市委批准,,给予李志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已上缴国库。
【摘要】 记者 邢东伟 记者今天从 海南省琼海市纪委获悉,琼海市大路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志敏接受村干部宴请和收受财物,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市委批准,给予李志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已上缴国库。
法制网琼海(海南)9月1日电 记者 邢东伟 记者今天从海南省琼海市纪委获悉,琼海市大路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志敏接受村干部宴请和收受财物,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据了解,李志敏身为纪委书记,在2016年春节期间,接受村干部宴请,收下对方以过年“利是”名义发放财物,造成不良影响。依据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市委批准,给予李志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已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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