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场管理集团15条措施助力复工复产
2020 年 02 月 27 日 20:26:50 来 源:摘自网络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关决策部署,广西机场管理集团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稳增长目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出台15条“免、减、补、降”措施助力复工复产

一、机场航空性业务收费方面

为鼓励航空公司尽快恢复航线航班,对机场航空性业务收费给予以下减免政策:

1.对符合广西机场管理集团要求的未停航航班免收2月份航空性业务收费,其他航班减半收取。

2.减半收取3、4月份航空性业务收费。

3.免收2至4月份运送防疫物资或防疫人员包机航班的航空性业务收费。

(注:航空性业务收费减免政策需由航空公司向机场申请,通过先收后返的方式执行;航空性业务收费包括:起降费、停场费、客桥费、旅客服务费、安检费)

二、航空货运收费方面

3月1日起至4月30日,对航空货运收费给予以下减免政策:

4.对防疫物资免收货站收运操作费、提货费和仓储费。

5.对政府组织运输的生活必需物资免收货站收运操作费、提货费和仓储费。

6.减半收取果蔬类货品的货站收运操作费、提货费、仓储费。

三、地面运输收费方面

3月1日起至4月30日,逐步恢复机场至市区间的旅客大巴和跨市县的城际专线旅客大巴线路,并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7.对机场至市区间的旅客大巴票价实施半价优惠。

8.对跨市县的城际专线旅客大巴免收管理费。

四、候机楼商铺租金方面

鼓励候机楼商铺积极开业或营业,对符合机场要求的商铺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9.对满足旅客刚性需求的功能性商铺,免收2月份租金,按不高于原租金标准的40%收取3、4月份租金。各机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优惠的减免政策。

10.对能提升旅客候机服务体验的改善性商铺,免收2月份租金,按不高于原租金标准的50%收取3、4月份租金。各机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优惠的减免政策。

11.对除功能性商铺和改善性商铺外的纯购物性商铺,按照自治区关于商贸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用房租金减免政策执行,免收2月份租金,按原租金标准减半收取3、4月份租金。

五、保障旅客健康出行方面

12.严格执行旅客候机楼体温检测、出入扫码登记和全程佩戴口罩等规定,确保一人不漏。

13.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候机楼、办公区域、旅客大巴等场所的消杀工作,保障航站楼通风换气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14.及时组织一线员工尤其是医护人员学习关于自我防护、疫情处置等方面的专项知识,切实提高防控水平和处置能力。

六、机场航线补贴方面

15.南宁机场依据南宁市政府的支持政策,制定南宁机场的航线补贴方案并对外公布。

注:上述相关补贴和减免政策期满后,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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