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启动
2020 年 01 月 07 日 08:27:23 来 源:摘自网络

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唐秋艳 通讯员何正君)1月6日,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全面启动,至今年6月30日结束。2019年度,南宁市应年报市场主体706785户,其中,企业277002户、个体工商户42428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501户。市场主体可通过网上填报、关注“南宁市场监管”微信服务号或选择纸质年报等方式进行。

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开始,存续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在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按照《外商投资法》的规定,今年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年报事项,市场监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商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继续实行“多报合一”,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完成多部门报送内容的统一填写,为市场主体节省时间、节约成本。同时,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充装单位为重点年报对象,要求100%应报尽报。2018年度,南宁市企业年报率93.06%,个体工商户年报率85.14%,农民专业合作社97.65%,圆满完成了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目标任务,且实现年报率逐年攀升目标。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为异常状态,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授信、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策奖励、授予荣誉称号、资质审核、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等工作中,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其中,近三年内有未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有一年度以上年报生产经营收入零申报或纳税零申报记录,有一次以上其他信用失信记录(行政处罚),有近年度内主体法定代表人多次变更情况的,全零申报、一号多企等行为的将被重点关注。


(作者:唐秋艳 何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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